《关于推进失智、失独、失能老人医养结合工作的提案》

  • 2020-05-19 08:02:33

全国政协委员何伟

  摘要:养老服务一直是百姓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体和医疗资源的不对称集中突出了养老问题的社会矛盾,特别是对于失智、失独、失能老人来说尤为明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

  “医养结合”是我国建设全民健康、全面小康的重要结合点,也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国人口老龄化及其所伴随的健康问题对现行养老模式带来了严峻挑战,传统居家养老及医养分离的机构养老模式已无法满足我国人口快速老龄化的需求。

  对部分失智、失独和失能老人而言,除生活供养外,更需要医疗保健的照顾,在这一社会背景下,在老年人照顾方面,医养结合已成为政策倡导的趋势。

  一、现状和问题

  来自国家卫健委的数据显示,我国超过1.8亿名老年人患有慢性病,患有一种及以上慢性病的比例高达75%,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约4000万。

  2019年,何氏眼科医院组织医护人员先后到多家养老机构为老人们义诊,检查结果显示,接受眼健康检查的老人60%被查出干眼,还有一些老人被查出白内障、飞蚊症等眼疾问题,被查出眼疾问题的老人中就包括一些失智、失独和失能老人。

  随着人口老龄化现象的不断加剧,失能半失能老人明显增加,老年人的医疗、养老和护理问题已经成为重要的社会性问题。

  目前,养老问题的主要矛盾在于老年人口数量增多,但是养老服务资源不足,聚焦重点人群不够,未明确关于失智、失独、失能等特殊人员医养结合的具体意见和操作办法,医养结合整体性、长远性谋划有待改进,养老服务质量也有待提高。

  针对失智、失独、失能等特殊群体,医养结合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一些问题和短板影响着医养结合尽快推进和对失智、失独、失能人员的更好照护。

  二、建议

  推进失智、失独和失能老人医养结合工作,让失智、失独、失能老人感到社会的尊重、得到应有的照顾,真正实现“病有所养、老有所依”,已成医养结合工作推进中亟待解决的事情。

  为此,我建议:

  1、打通医养结合多部门管理瓶颈,加强政府部门工作协同,由卫生、民政、人社、医保等部门联合出台医养结合发展相关政策,对医养结合机构审批准入、行业管理、人才培养、购买服务等给予支持。

  2、将设施完备、功能完整的医养结合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重点将失智、失独、失能老人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和诊疗费用逐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有计划地增加失智、失独、失能失能人员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

  3、积极推行“医养结合”的养老方式,建立失智失能老人评估标准,根据标准对此类家庭进行财政补贴,或者按照评估等级,由医院和养老院接收一部分失智失能老人。同时,加大养老高龄补贴覆盖面,将农村失智失能老人也纳入补贴范围。

  4、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拓宽资源配置渠道,鼓励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产业,推动建立市场化养老机制,建立医疗和养老机构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以保证医养结合机构持久运营。

  5、落实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破除行业发展障碍,推进医疗和养老有效结合。在税费优惠方面,经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保障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发展用地,并提供相应的金融与政策支持。

  6、建立一批医养结合培训基地,支持医务人员到接收失智、失独、失能老人的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对从事养老服务、医疗、康复、护理等工作的人员给予适当补助,明确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